隱私政策

個人情報保護方針

在株式会社明和不動産(以下,統稱為「本公司」),我們會妥善處理包括客戶和業務合作夥伴(以下,統稱爲「客戶」)在内的所有利害關係人委托給我們的個人訊息,并且認爲保護個人咨詢是一項重要的社會責任。基於此認識,本公司制定了以下個人訊息保護政策,讓所有員工充分了解,並重視進行合理的個人訊息保護以及遵守法律法規的企業活動。

1. 法規的遵守

本公司明確並遵守有關個人訊息保護的法律法規,以及国家準則和其他規範。

2. 個人訊息的取得和使用

本公司在明確使用目的的基礎上,確切的取得個人訊息。此外,本公司僅在「個人訊息的使用内容相關」中規定的目的範圍内使用所獲取的個人訊息。在未經本人同意,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外,不會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您的個人訊息。
但是,本公司也會有將這些訊息外包給外部各方的情況。在此情況下,本公司會依照個人訊息保護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基準進行管理。

3. 個人訊息的管理和保護

本公司會對客戶的個人訊息進行嚴格的管理,對個人訊息的未經授權存取、個人訊息外洩、遺失或損壞的危險進行防範,並努力對工作人員進行定期教育、控制建築物的出入、以及包含個人訊息在内的全部咨詢資產進行保護。

4. 持續改善個人訊息保護管理体制與機制

本公司依照「個人訊息的使用内容相關」所記載的個人訊息保護管理体制,不斷努力完善内部規定與運用方式。

5. 回應問題及投訴

本公司將根據個人訊息保護法等規定,對有關個人訊息的問題及投訴進行合理及迅速的應對。

個人訊息的使用内容相關

株式会社明和不動産(以下統稱爲「本公司」)按照如下所述,通過合法且公正的方式處理個人訊息。

1. 個人訊息的利用目的相關

本公司對於客戶的個人訊息等,只會在您提供給本公司時告知您使用目的或者在本公司網站上公佈的範圍内進行使用,不會用於其他任何目的。個人訊息的利用目的以下所述。

1. 爲了提供不動產的買賣、中介、開發、租賃、管理等業務,住宅宿泊業務,裝修業務,保險業務,IT業務,投資業務及咨詢業務,電腦系統以及軟件的規劃、生產、開發、販賣、租賃、維護、運營管理以及相關的咨詢業務,手機及平板設備應用程式的規劃、製作、建設、販賣、運營及管理等與此相關的咨詢服務及其他服務。

2. 契約後的契約管理、租金管理、建築物管理、緊急對應等售後服務的實施。

3. 各種資料・通知等的發佈・發送・傳送。

4. 聯絡・訪問・會議等

5. 對各種問題的回答。

6. 問卷調查的實施・計算・利用。

7. 各類合同的談判・簽訂・履行。

8. 必要的支付・扣款・收款・開具收據等。

9. 有關交易的各種審議・審查・調查、各機關的申請與協商的實施。

10. 各種活動・研討會的參加以及相關組織・設施的利用等所需要的處理。

11. 辦理土地・建築物的登記、各種保險等手續。

12. 事故・災害的對應、落實預防措施及其他安全管理的實施。

13. 交易時所必須的各項業務處理的實施。

14. 與公司相關的審查・調查等。

15. 解決紛爭等時所必須的對應。

16. 有關錄用的通知,招聘相關的聯絡,其他招聘信息所相關的事項。

17. 爲了實現以上1~16項的利用目的,在必要範圍内向第三者提供個人情報。

18. 實施辦理上訴事項有關的其他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本公司會將您的個人訊息用於上述目的以外的情況,而無需事先請求您的同意。

・依照法律法規所需要的信息提出的場合

・當需要保護個人或公共社會的生命、健康、財產等切身利益的必須場合。

請注意,根據所提供的個人訊息,利用目的所明確的情況下,會省略利用目的。

2. 關於個人資料的安全管理措施

關於個人訊息,本公司采取以下措施來防止洩漏、遺失或損壞,並妥善管理個人訊息。

(基本方針的籌劃制定)
・我們制定了個人訊息的保護政策,以確保能夠正確的處理個人訊息,并會告知您疑問查詢和投訴的聯絡處。

(關於個人資料處理的規定制定)
・制定關於個人訊息的取得、利用、保存、提供、削除・廃棄等各階段的處理方法,以及負責人・擔當人的職責。

(組織安全管理措施)
・指定個人訊息處理負責人(個人情報管理責任者)
・建立在發現違反法律或社内規定的事實或跡象時,向個人情報管理責任者進行報告的聯絡體制。

(人員安全管理措施)
・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個人訊息處理及注意事項的培訓
・個人訊息的保密措施的相關事項記載在就業規則中

(實體的安全管理措施)
・在個人訊息的區域内,對從業人員的進出進行控制,並采取措施防止個人資訊被無權限的人員輕易查看。包含事業所内的移動在内,對保存個人訊息的機器、電子媒体等搬運的場合,采取措施防止個人訊息的洩漏。

(技術安全管理措施)
・實施存取限制,對處理個人訊息的人員和範圍進行限制
・引入個人訊息保護系統來防止外部或未經授權的軟體的侵入

3. 關於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訊息

本公司在未得到本人同意的情況下,不會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訊息,但在以下的情況下除外。

・依照法律法規所需要的信息提出的場合
・當需要保護個人或公共社會的生命、健康、財產等切身利益的必須場合

4. 關於委托

本公司可能會在實現利用目的的必要範圍内,委托外部承包商或第三方進行個人訊息的處理。在此情況下,將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公司規定進行管理。

5. 關於個人訊息的共同使用

本公司對個人訊息進行嚴格的管理並實行安全措施,共同使用委托給我們的個人訊息,如下所示。

ミリーヴグループ個人訊息的共同使用相關

6. 個人訊息提供的任意性

本公司在提供服務時,我們可能會要求您提供姓名、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等個人訊息(或有關個人的其他訊息),以便識別或聯絡。

提供訊息完全是自願的,但在您無法回答特定的問題時,本公司也可能會無法提供某些服務,如資料的發送、有關疑問的回答等。

7. 要求公開保留的個人情報等

本公司收到本人要求揭露所保留的相關個人訊息的請求時,在以下的外,本公司將立即回應。届時,本公司將確認請求者為本人。請注意,如果我們不揭露該訊息或者相關保有的個人訊息不存在的情況下,我們將以此作出回應。

・損害本人或第三者的生命、身體、財產和其他權利利益的情況

・存在嚴重阻礙本公司業務正常實施的風險的情況

・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

此外,本公司收到本人要求更正、添加或消除所保留的個人訊息,或停止使用、消除或向第三方提供該數據的請求時,將進行調查,並根據法律法規來進行對應。

個人訊息的詢問處

有關於我們處理個人訊息的疑問,請通過以下方式聯絡。

株式会社明和不動産

個人情報管理責任者(CPO):岩村 利一郎

詢問號碼:096-322-5555

詢問時間:周一〜周五(假日除外)10時〜17時

經認證的個人情報保護機關名稱及投訴解決地址

經認證的個人情報保護機關名稱 一般財団法人日本情報経済社会推進協会(JIPDEC)
投訴解決地址 認定個人情報保護団体事務局
住所 〒106-0032 東京都港区六本木一丁目9-9 六本木ファーストビル内
電話番号 03-5860-7565
經認證的個人情報保護機關名稱 公益財団法人日本賃貸住宅管理協会
投訴解決地址 不動産個人情報保護センター
住所 〒104-0028 東京都中央区八重洲2丁目1-5 東京駅前ビル8F

制定 2006年 4月 1日
改定 2020年 7月 1日
改定 2022年 4月 1日
改定 2022年12月26日

株式会社明和不動産
熊本市中央区辛島町4-35-1F
代表取締役 川口 圭介
代表取締役 川口 英之介